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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cember 03 C'est la vie 一直以来都认为写BLOG是一个人的事,在自己的BLOG上,爱怎么写就怎么写,绝对是言论自由。可没想到,昨晚我在别处写的一篇带有发泄性质的东西(或者说难听点是无病呻吟吧)竟被一个陌生人狂批两次~~本来心情就不怎么好,看到后更气!!不过,我向来不善于与人争论,所以视而不见。反正我在那一向是不怎么复留言的,他以为气一气我,我就会回复吗?他笨蛋!我是吃软不吃硬的。当然,我的气可没那么快消,于是当晚我便在Q上和同学狂批他两翻,发泄了一顿。终于,气消了,决定不理他。今天上去又看到另一个人的留言,善良多了,只不过是说:你不留言他就没东西看啦。做人就要这样嘛,人家的地方,你看不惯就走呗,干嘛骂人呢?又不是我请你去看的,我巴不得没人去那。
(忽然想哦,如果我这篇东西给那个笨蛋看到了,一定会气死他,哈哈哈~~不过,我可不想他看到。)
最近突发奇想,想自学法语。不过仔细分析,有点难哦。而且,日语都没搞好呢。唉,虚...
其实,这是我第二次写这篇东西,因为刚才发表时网络出了点问题,我的“大作”没了。(唉,又是校园网...)难得我竟然可以再写一次,赞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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